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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规范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制度化建设,国家语委日前印发了《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6章19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赛项组织与奖项设置、宣传与成果转化、规范廉洁办赛、附则。
《管理办法》指出,大赛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主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组织实施,是公益性、全国性赛事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社会大众均可参赛。大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
《管理办法》确定大赛设立4个组织机构,分别为大赛组委会、大赛执委会、分赛项执委会和专家委员会。大赛组委会是大赛的领导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担任;大赛执委会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大赛的执行实施;分赛项执委会在大赛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相关赛项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专家委员会接受大赛执委会领导,分为顾问专家组和评审专家组,负责大赛的专业咨询、评估和评审工作。
《管理办法》指出,现阶段大赛有诵读、讲解、书写、篆刻4个赛项,组织方式分为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初赛(或初复赛)和参赛者自行报名参赛两种。根据评审情况,面向参赛作品、指导教师、大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等设立相应奖项。《管理办法》对规范、廉洁、安全办赛等作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不得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