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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6-05-12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工作人员1129名,其中教育类762名、卫生类3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研究生学历应聘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7.以大学专科学历应聘的人员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6年4月27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8.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7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3FB?e=.gifwww.xahrss.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3FB?e=.gif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3FB?e=.gifwww.haorc.com)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3FB?e=.gifwww.xapta.com.cn)。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9:00—5月9日18:00(5月9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
  笔试1科缴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5月11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开考比例: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17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1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
  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不含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0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最新通知注意: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工作人员笔试时间调整至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09:00至11:30举行。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
  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市人事考试中心)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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