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学风建设,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平顶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顶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学业预警机制
第三条学业预警指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制度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学业危机干预制度。
第四条 学业预警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结果对学习任务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警示、橙色警示和红色警示三个等级。学业预警条件如下:
(一)黄色警示
1.一学期累计旷课 10 学时(含)以上;
2.一学期 2 门课程成绩不合格的;
3.未修足学期开课计划规定学分;
4.所学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学位授予规定、受处到分等因素影响学位授予的。
(二)橙色警示
1.一学期3门不及格或一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含)以上且不超过7门的;
2.同一课程2次(含)以上重修仍不及格的;
3.厌学情绪严重的
(三)红色警示
学生考核未通过课程(补考或重修合格课程除外)门数累计达到8门以上(含8门)的。
第五条 不同等级警示的处理方式
(一)黄色警示:下发预警通知书至被预警学生,学院组织警示谈话;
(二)橙色警示:下发预警通知书至被预警学生及其家长,学院组织警示谈话,并制定帮扶措施;
(三)红色警示:下发预警通知书至被预警学生及其家长,学院组织警示谈话,并制定帮扶措施,家校合作共同督促学生改善学业状况。
第六条学业预警工作以学期为周期开展,于每学期初进行统计、审核、公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二级学院负责落实。学业预警程序: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第1周,各二级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确定进入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书面通知
第2周,各二级学院下达《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至被预警学生本人,同时进行警示谈话,填写《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橙色警示及红色警示,还须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通知该生家长,同时填写《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家校沟通记录表》。
第三章 学业帮扶机制
第七条 对于被橙色警示、红色警示学生,二级学院要构建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机制,深入细致做好橙色、红色预警学生帮扶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一)成立帮扶小组。学院为每一位帮扶对象组建帮扶小组,成员由学业导师、辅导员、朋辈同学等组成。
(二)制定帮扶方案。帮扶小组应了解、分析、掌握学生产生学业问题的原因,会同任课教师、帮扶对象制定可行的帮扶方案。
(三)实施帮扶工作
1.学业导师依据帮扶方案,会同被帮扶对象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业指导,每月至少1次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2.任课教师重点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等情况,加强课堂考勤,予以学业督促和帮扶。
3.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掌握学业预警学生的上课出勤、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约谈并督促学生;了解学业预警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根据情况对有需求的学生加强心理辅导。
4.朋辈同学对学生进行朋辈帮扶,促进朋辈学生共同学习,加强信息沟通。
5.对于红色警示的学生,帮扶小组应将阶段帮扶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告知学生家长,家校协同,促进学生学习成绩提升。
(四)帮扶成效评估
各二级学院于每学期末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成效进行分析,形成学业帮扶总结报告并反馈至教务处。
(五)帮扶档案整理
各二级学院须建立帮扶学生帮扶档案,详细记录帮扶全过程,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帮扶方案、学生成绩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八条 本着以学生为本原则,对确定帮扶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以最小化原则控制知悉范围。
第九条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学业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学业帮扶记录不完整、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效果不理想学院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帮扶效果显著学院予以表扬并组织经验交流推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2.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家校沟通记录表
4.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汇总表
5.平顶山学院被帮扶学生学习计划表
2022年3月2日